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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
-America-
CPSC豁免CPSIA中七种塑料的强制第三方邻苯二甲酸酯测试2017年9月29日生效。
2017年8月29日,美国CPSC决定:
儿童玩具和儿童护理产品含有聚丙烯(PP),聚乙烯(PE),高强度聚苯乙烯(HIPS),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ABS),通用聚苯乙烯(GPPS),中等强度聚苯乙烯(MIPS)和含有特定添加剂的超高强度聚苯乙烯(SHIPS),以高度保证的方式将符合CPSC的要求。根据这一决定,七种具有特定添加剂的塑料不需要对禁止的邻苯二甲酸酯进行第三方测试。
日本
-Japan-
从2017年7月3日开始:J60065,J60950-1,J61347-1,J 61347-2-13.将会更新到H29版本,旧版本将会到2020年6月30日失效。
越南
-Vietnam-
越南实施MIC Circular 46/2016/TT-BTTTT新法规。
由于越南MIC Circular 46/2016/TT-BTTTT新法规的实施,VNTA要求当地实验室对无线设备执行所有技术法规要求以及ITE(QCVN XXXX/BTTTT)包含杂散辐射的要求。
但是只有少数实验室可以执行符合QCVN 54:2011/BTTTT(ETSI EN 300 328)以及QCVN 65:2013/BTTTT(ETSI EN 301 893)的完整要求,且越南当地实验室没有可以执行QCVN 12:2015/BTTTT(ETSI EN 301 511)以及QCVN 15:2015/BTTTT(ETSI EN 301 908-1)的完整要求。
鉴于上述情况,VNTA从6月1日起会拒绝接受当地所有测试实验室的QCVN 12:2015/BTTTT和QCVN 15:2015/BTTTT报告来签发证书,直到MIC或者VNTA新的指引文件出具。
VNTA暂时会接受制造商或者越南以外ISO/IEC 17025测试实验室出具的ETSI EN 301 511和ETSI EN 301 908测试报告。
科威特
-Kuwait-
科威特要求GSO低压电器法规List 2的产品申请TIR证书前需提供G-mark证书。
凡是落入低电压BD142004-01强制产品清单内的产品,在申请TIR证书之前必须持有G-mark证书,产品也需贴有G-mark标志,否则禁止签发TIR清关证书。
科威特禁止进口所有用于普通照明的带钨丝的白炽灯和卤素灯。
科威特PAI颁布了一项新的指令,禁止进口所有用于普通照明的,家用和商用电压是230-240V,带钨丝的白炽灯和卤素灯,尤其是带有E27,E14,B22的灯泡。这个禁止令也包括在230/240V到12V的电源上运作的12V的卤素灯泡。(这次禁止指令不包括汽车上的和工业用途的光源产品。)
俄罗斯
-Russia-
白俄罗斯颁布第383号法令规定对符合性标志的申请流程。
2017年5月24日,白俄罗斯颁布第383号法令规定对符合性标志的申请流程。这一决定执行了第437-z号法律对技术要求的符合性评估和对合格评定机构的认可,并且建立了"TP"符合性标志的应用要求。
符合性标志证明符合白俄罗斯的技术法规,应由制造商、其代理人、法人或产品销售者贴在产品上,可自由决定标志的尺寸。
这一决定已于2017年7月30日生效并取代2011年的810号法令。
巴基斯坦
-Pakistan-
巴基斯坦电信局新增豁免产品清单
根据巴基斯坦电信局No.9.499/2017/PTA号决议,以下设备将被豁免申请形式认证/NOC:
网络设备(交换器、防火墙、服务器及存储设备);
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及个人电脑;
仅有Wi-Fi功能的平板电脑(不带SIM卡);
仅有GPS功能的设备;
仅有蓝牙/Wi-Fi功能的智能手表(不带SIM卡或追踪功能);
RFID蓝牙/NFC设备;
工作在ISM 2.4-2.5GHz,5.725-5.875GHz频段,且符合巴基斯坦电信局ISM频段SRO 287(I)/2016要求的Wi-Fi接入点。
以上所列设备将无需在巴基斯坦电信局申请型式认证/NOC,即可直接出口到当地。
肯尼亚
-Kenya-
肯尼亚新增强制性能效与能耗标贴要求
肯尼亚公告的节能标贴要求对灯具、家电及电机产品增加了强制能效与能耗标贴的要求,2017年7月15日制造或进口肯尼亚的产品需在此日期前取得测试报告及能效注册。
产品包括:自镇流灯、双端荧光灯、荧光灯镇流器、制冷器具、非管道型空调、三相鼠笼式感应电机。
乌克兰
-Ukraine-
RoHS要求
乌克兰对于电气和电子设备将有新的RoHS要求将于2017年9月22日生效。新的要求将使乌克兰的RoHS技术法规与最新的欧洲指令保持一致。
有关要求详情:
符合RoHS要求的电气和电子设备的范围将包括涵盖以下设备类别:
大家电;小家电;IT和电信设备;消费设备;照明设备;电气电子工具;玩具,休闲运动器材;自动贩卖机;医疗器材(包括用于体外诊断的医疗产品)监测和控制仪器。
不属于上述设备的其他电气电子设备:
形式认证流程将与目前适用的EMC和安全认证体系相似,制造商可以获得符合EMC,Safety和RoHS标准的单一DoC列表;
EMC/Safety合格标志之后,不会有额外的标签要求;
制造商必须向标准EN 50581:2012提供RoHS合格评定报告(DOC);
2017年9月22日前已在乌克兰市场推出的产品不会受到影响。
新加坡
-Singapore-
新加坡企业发展局更新产品安全标志申请信息及强制时间
新加坡企业发展局(Enterprise Singapore)于2018年7月20日发布通知,更新2018年4月1日所公告的变更管控产品安全标志申请信息及强制时间。
(1)自2019年4月2日起,所有新注册的管控产品需强制使用新版安全标志。
(2)2019年4月1日前,已注册以及新申请注册的管控产品,于宽限期2022年4月1日前仍可使用旧版安全标志销售。2022年4月2日起将强制使用新版安全标志。
印度
-India-
BIS日前更新延展注册制度,并于2018.7.23正式实施。
当延展申请在有效期内已经提交至印度电子信息部,如果工厂没有收到监督抽查活动的反馈,及认证标准与当地代表并没有任何变更的情况下,延展将自动生效。
当延展费用在证书有效期内没及时支付,证书将自动延展90天。而在自动延展后90天后仍未支付延期费用,证书将失效。
以上操作将不再由BIS出具邮件通知,取而代之,将经系统发出邮件至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