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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29日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发布《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第一批)》(征求意见稿)及《达标管理目录限用物质应用例外清单》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时间持续到2017年7月28日。
为做好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的替代与减量化,降低产品废弃后对环境造成的污染,2016年1月6日工信部等8部门联合发布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中国RoHS 2.0),并于2016年7月1日正式实施。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凡纳入《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的产品应满足限量要求,并按照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合格评定制度进行管理,目录外的电器电子产品仅要求满足标识要求。
此次拟纳入中国RoHS 2.0达标管理目录的产品如下:
电冰箱
空气调节器
洗衣机
电热水器
打印机
复印机
传真机
电视机
监视器
微型计算机
移动通信手持机
电话单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