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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1日,隶属于印度商务和工业部的对外贸易总局发布了DGFT第26/2015-2020号通告。该通告旨在修改2017印度贸易分类(协调系统)[ITC(HS)]中的玩具进口政策。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即时生效。进口玩具必须随附以下证明:
1. 证明拟进口玩具产品符合印度国家玩具标准清单对应的标准类目。
IS:9873 (Part 1) – 玩具安全:第一部分 机械和物理性能的安全性(第三版)
IS:9873 (Part 2) – 玩具安全:第二部分 易燃性(第三版)
IS:9873 (Part 3) – 玩具安全:第三部分 特定元素迁移(第二版)
IS:9873 (Part 4) – 玩具安全:第四部分 秋千、滑梯及类似供户内外家庭使用的活动玩具
IS:9873 (Part 7) – 玩具安全:第七部分 指画颜料的要求和测试方法
IS:9873 (Part 9) – 玩具安全:第九部分 玩具及儿童产品中的邻苯二甲酸酯
IS:15644 – 玩具的电安全
2. 由制造商出具的符合性声明。
该声明必须表明已提交代表性拟进口玩具样品到印度国家测试和校准实验室认可委员会(NABL)认可的独立实验室进行测试,且实验结果表明该产品符合印度国家玩具标准。该符合性声明须随附于制造商托运玩具期间的产品当中,旨在用来证明产品的符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