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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节能管理,提高用能产品能源效率, 生产者和进口商应当对列入《目录》的用能产品标注能效标识,根据国家统一规定的能效标识样式、规格以及标注规定印制和使用能效标识,并在产品包装物上或者使用说明书中予以说明。
第1步:注册中国能效标识系统账户
第2步:送样到德普华检测中心进行检测
第3步:出具合格的能效检测报告,并依据检测结果设计中国能效标识。
第4步:通过中国能效标识系统登录进行备案申请
能效标识备案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生产者营业执照或者登记注册证明复制件;进口商营业执照以及与境外生产者订立的相关合同复制件;
(2)产品能效检测报告
(3)能效标识样本;
(4)产品基本配置清单等有关材料;
标签内容:
(1)生产者名称(或简称);
(2)规格型号;
(3)能效等级;
(4)能源效率(cd/W);
(5)关闭状态功率(W);
(6)睡眠状态功率(W);
(7)产品类型(标准显示器或高性能显示器);
(8)依据的能源效率强制性国家标准编号;
标签内容:
(1)生产者名称(或简称);
(2)规格型号;
(3)能效等级;
(4)能源效率(cd/W);
(5)被动待机功率(W);
(6)依据的能源效率强制性国家标准编号;
标签内容:
(1)生产者名称(或简称);
(2)规格型号;
(3)能效等级;
(4)工作状态功率(W);
(5)被动待机功率(W);
(6)附加功能功率因子之和(W);
(7)依据的能源效率强制性国家标准编号;
标签内容:
(1)生产者名称(或简称);
(2)规格型号;
(3)能效等级;
(4)典型能源消耗(kWh)
(5)产品类型
(6)依据的能源效率强制性国家标准编号;
(7)能效信息码;
能效检测应在有资质的实验室进行,德普华检测具备相关能源效率检测资质,欢迎咨询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