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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14日,欧盟官方公报(OJ)发布法规(EU)2017/1000,对欧盟REACH法规附件XVII进行修订,新增对全氟辛酸(PFOA)及其盐类和相关物质的限制。该法规自官方公报发布第20天开始生效,规定自2020年7月4日起,当物品或混合物中PFOA及其盐类含量≥25ppb,PFOA相关物质单项或者总含量≥1000ppb时,不得被用于生产或投放市场。
根据(EU) 2017/1000,欧盟REACH法规附件XVII新增的条款如下:
PFOA简介
全氟辛酸(PFOA)及其盐类和相关物质,具有高摩擦阻力、低介电能力、耐热性、耐化学试剂、表面能低等性质,被广泛用于含氟聚合物和氟橡胶生产,灭火泡沫的表面活性剂,或者纺织和造纸生产中提供防水、防油、防污性能。
德普华检测(STS)提醒
所有输欧产品都得满足欧盟REACH法规附件XVII相关的限制要求。针对此次新增的PFOA限制要求,STS提醒相关企业留意法规的实施日期,提前做好应对以确保产品的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