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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16日,欧盟官方公报(OJ)发布了(EU)2017/1009、(EU)2017/1010和(EU)2017/1011三个修订案对RoHS指令附件Ⅲ的豁免条款进行修订,此次修订涉及压缩机轴瓦和衬套中铅以及光学玻璃中的铅和镉。该修订案自欧盟官方公报发布后第20天生效,并与2018年7月6日正式实施。
此批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EU)2017/1009,欧盟RoHS附件Ⅲ第13(b)点被替代为:
根据(EU)2017/1010,欧盟RoHS附件Ⅲ第9(b)点被替代为:
根据(EU)2017/1011,欧盟RoHS附件Ⅲ第13(a)点被替代为: